朱志昊,男,1984年1月出生于河南省开封市。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,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。
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,厦门大学,法学院,法学理论专业,法学博士
2006年9月至2008年7月,华南理工大学,法学院,法学理论专业,法学硕士
2002年9月至2006年7月,河南大学,法学院,法学专业,法学学士
- 专业学位硕导,法学院(知识产权学院),035100,法律
- 学术型硕导,法学院(知识产权学院),030101,法学理论
- 2015-08,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
- 2011-08~2024-11,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(知识产权学院)
- 2011-08,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
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;广东省法理学研究会理事;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;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法理学、立法学、政治哲学、中国政治史。
法理学;立法学等
(一)国家级项目
1.项目名称:“改革语境下人大决定权与立法权的关系研究”,资助机构: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,2018
2.项目名称:“立法效果的类型区分与评价体系研究”,资助机构: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,2026
(二)省部级项目
1 项目名称:“象征性立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”,资助机构:教育部社会科学司,2024
2.项目名称:“地方立法机制的理论问题研究”,资助机构:广东省社科规划办,2013
3.项目名称:“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(草案)”,资助机构:广东省人大常委会,2015
4.项目名称:“关于设区的市立法问题研究”,资助机构:广东省人大常委会,2019
5.项目名称: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立法重点问题研究”,资助机构:广东省人大常委会,2024
(三)市规划办项目
1.项目名称:“广州进一步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对策研究”,资助机构:广州市社科规划办,2017
2.项目名称:“南沙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现状问题与创新路径研究”,资助机构:广州市社科规划办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广州智库办,2021
(四)厅局委托项目
1.项目名称:“设区的市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权限范围的界定”,资助机构:广东省文化厅,2017
2.项目名称:“《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》(草案)”,资助机构: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,2019
3.项目名称:“促进文旅融合立法研究”,资助机构: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,2023
4.项目名称:“建设与‘一带一路’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联盟”,2015
- 朱志昊,“白马之盟”与汉初政制——以政治正当性为线索,政治学研究,2014
- 朱志昊,论立法协商的概念、理论与类型,法制与社会发展,2015
- 朱志昊,地方法制的规范性及其理论困境,中国法律评论,2019
- 朱志昊,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象征性立法,地方立法研究,2026
- 朱志昊,作为立法表达方式的“姿态”:概念、类型与评价,法治社会,2026
- 朱志昊,汉魏之际的名士群体与制度变迁——基于正当性与正当化的理论分野,法律史评论,2025
- 朱志昊,昙花一现:汉晋间儒家治理的实践与困境,岳麓法学评论,2017
- 朱志昊,人民政协法制化的理论基础与路径抉择——基于功能主义进路的考察,江苏行政学院学报,2014
- 朱志昊,从价值预设到法律形式:立法方法论基础初探,河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11
- 实践商谈与理性参与:立法科学化问题研究的新视角,法律出版社,2014
- 比较法的认识论与方法论(译),法律出版社,2012
- 法学研究方法,法律出版社,2008
- 福建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,法学院,朱志昊,2012,省部级,三等奖
- 华南理工大学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奖,法学院,朱志昊,校级